公告通知
手机应用

微信公众平台二维码
青岛市中医医院(市海慈医院)《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指南
首先恭喜各位家长
新添了聪明可爱的小宝贝
作为家长的你们
一定要了解出生证明如何办理哦
一、首次签发
根据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山东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卫发【2019】10号), 办理首次签发应提供:
1. 产科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
2. 新生儿父母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港澳台居民可凭出入境证件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3. 授权委托书(领证人非母亲本人需填写)
4. 若办理人不是新生儿父母一方,请代办人提供代办人本人二代身份 证原件及复印件
5. 特殊情况办理需要提交其他材料或证明等
超过一年未申领出生医学证明的 ,首次申领时需向签发机构提交:
产妇病历复印件(包含首页、分娩记录、出院记录)等,并作出个人信息真实承诺;
如无法提供以上资料,须提交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原件。
自2021年5月01日起,在本医院内分娩,分娩一年内,新生儿父母也可通过“健康青岛、健康山东服务号”线上申请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邮寄到家。
二、出生医学证明换发
根据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山东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卫发【2019】10号),申领人或新生儿父母向原签发机构申请换发出生医学证明,同时交回旧证。因当事人或签发机构责任导致原出生医学证明无效的(包括私拆副页、乱涂乱改、打印错误、字迹不清、项目不全、严重损坏、未加盖印章、身份证号码或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等),经公安机关证实新生儿姓名不能进行出生登记,需要变更新生儿姓名的,换发时应由当事人或新生儿父母、领证人到原签发机构提出申请,原签发机构在审核相关材料无误后予以换发。
办理换发《出生医学证明》时,由当事人或新生儿父母到原签发机构提出申请,并携带以下材料办理:
1.当事人或新生儿父母书面申请;
2.当事人或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
3.领证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以及当事人或新生儿父母授权委托书;
4.原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和换发登记表等;
5.当事人及新生儿父母三方户口簿复印件
6.住院病历复印件(首页、入院记录、分娩记录、出院记录、新生儿记录)
备注:
1996年-2002年期间办理的手写版出生医学证明,还需提交产科出具的分娩记录证明。
三、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时间:
每周三、周四、周五 上午:08:00----11:30
(节假日休息) 下午:13:30----16:30
四、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地点:
A楼二楼内科门诊区域《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处
五、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注意事项:
1. 填写《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准确完善,无空项,无涂改。
2. 《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后,本机构无权更改证明中的任何内容。
3. 办理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可靠,若提供虚假材料,后果自负。
确定好新生儿姓名,不能更改。
下载附件

青岛市海慈医疗集团 本部地址:青岛市市北区人民路4号
门诊服务台电话:0532-83777856(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00-17:00)
预约挂号咨询电话:0532-83777800/83777801(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00-17:00)
行政总值班电话:0532-83777527 院长热线:17669757858
南院区:青岛市市南区栖霞路18号
西院区(青岛市第五人民医院):青岛市市南区嘉祥路3号
医患沟通办公室电话:83777016("红包"治理专项投诉电话) 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8:00—12:00,13:30—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