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手机应用

微信公众平台二维码
《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流程及指南
一、申领《出生医学证明》需提供以下材料:
1.产科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
2.新生儿父母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港澳台居民可凭出入境证件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及复印件、外籍人员可凭护照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领证人非母亲本人需填写)
4.若办理人不是新生儿父母一方,请代办人提供代办人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特殊情况办理需要提交其他材料或证明等
二、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时间:
每周三、周四、周五 上午:08:00----11:30
(节假日休息) 下午:13:30----16:30
三、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地点:
A楼二楼内科门诊区域《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处
四、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注意事项:
1.填写《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准确完善,无空项,无涂改。
2.《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后,本机构无权更改证明中的任何内容。
3.办理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可靠,若提供虚假材料,后果自负。
4.确定好新生儿姓名,不能更改。
五、咨询时间及电话:
每周一至周五 上午08:00--11:30 下午13:30--16:30
(节假日休息)
咨询电话:18561859826
下载附件

青岛市海慈医疗集团 地址:青岛市人民路4号 电话:0532-83777856(门诊服务台)
院长热线:17669757858 预约咨询:0532-83777800(海慈集团)
传真:0532-83777888 电子邮件:qdhaiciwenhua@163.com 上级监督电话:12345
医患沟通办公室:电话:83777016("红包"治理专项投诉电话) 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8:00—12:00,13:30—17:00
行政总值班室: 电话:83777527 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日全天全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