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步骤
发布时间:2022-04-12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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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您!孩子平安出生了,请您及时给孩子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具体步骤如下:
- 新生儿出生后,办理人携带新生儿父母亲有效身份证原件于每周一至周五上午到A座17楼产科病房办理分娩直报信息录入、领取《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记录表。
- 确认好新生儿姓名,认真仔细填写《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记录表,如新生儿母亲不能亲自领取,请填写《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记录表背面的“授权委托书”。
- 携带《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记录表、新生儿父母亲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于每周三、四、五(节假日除外)到A座二楼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处领取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注意事项:
- 填写《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记录表需准确完善、无空项、无涂改。
- 签发时必须读取新生儿父母的有效身份证验证,如身份证消磁或丢失,请新生儿父母尽快到公安部门办理新的有效证件后再领取。
- 《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后,本机构无权更改证明中的任何内容,包括新生儿姓名。
- 如因特殊情况需迟办、补办、换发等情况,请按照相关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
- 办理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可靠,若提供虚假材料,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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