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手机应用

微信公众平台二维码
门诊大病病人的就诊及结算流程
一、就诊流程:
1、病人持门诊大病证到门诊大病(存放)审核处取病历专用袋(内有专用病历及双处方)。
2、持上述材料到挂号室挂号,去相关科室就诊,不得使用方便门诊号。
3、就诊完毕后,病人持病历专用袋(内有专用病历及双处方)送回门诊大病(存放)审核处,并取回门诊大病证。
注明:门诊大病病人不得持门诊大病专用病历及双处方急症就诊,应使用普通病历。
二、结算流程:
1、病人持病历专用袋(内有专用病历及双处方、收据、各种化验检查报告单)、门诊大病证、医保磁卡、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由病人本人或家属填写的送审材料表到门诊大病(存放)审核处。
2、由相关的工作人员一审通过后,并给予病人次年度的病历专用袋、病历及双处方。针对恶性肿瘤病人,要严格区分开按住院或记账结算的药品。再由病人本人或家属持上述材料到门诊大病结算处。
3、由相关的人员针对病人所有的材料进行二审后,再针对明细、报销材料进行三审。周三病人取钱后,由结算处的相关人员将报销病人的病历专用袋(内有专用病历及双处方)送回门诊大病(存放)审核处,由相关的工作人员对其进行核查,归档。
注明:报销后不得将报销病历借给病人及家属,以备市医保中心抽审。(医保办)
下载附件

青岛市海慈医疗集团 地址:青岛市人民路4号 电话:0532-83777856(门诊服务台)
院长热线:17669757858 预约咨询:0532-83777800(海慈集团)
传真:0532-83777888 电子邮件:qdhaiciwenhua@163.com 上级监督电话:12345
医患沟通办公室:电话:83777016("红包"治理专项投诉电话) 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8:00—12:00,13:30—17:00
行政总值班室: 电话:83777527 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日全天全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