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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案复印流程

病案复印流程

发布时间:2018-07-06 09:37
访问量:

  住院病历复印、查阅服务流程
  一、办理条件及申请材料
  申请人现场办理时需提交相关材料,具体材料如下:
  1.患者本人: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2.患者代理人: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3.死亡患者近亲属:提供死亡证明及其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死亡患者近亲属的法定证明材料。
  4.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人:提供死亡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其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申请人与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5.保险机构:提供保险机构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及介绍信。
  6.公安、司法机关:因办理案件需要,应出具采集证据的法定证明及执行公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
  7.劳保机构:办理病退或伤残鉴定,要求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和劳动鉴定委员会的介绍证明。
  8.防疫机构:调查传染病疫情时,要求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和劳动鉴定委员会的介绍证明。
  9.患者所在企、事业单位代表为查实患者住院情况时,要求提供患者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单位代表有效身份证明、患者本人授权委托证明和所在企、事业单位的介绍证明。
  二、基本流程
  (一)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
  (二)病案室工作人员调阅病历并进行复印;
  (三)申请人持病案室开具的收费单缴费,索取病历复印件;
  (四)病案室工作人员在复印后的病历资料加盖公章,申请人登记签字确认。
  三、办理地点
  青岛市海慈医疗集团病案室(青岛市人民路4号)。
  四、办理时限
  拟办理出院病案复印的申请人,可于出院结算后十个工作日以后电话预约,按照预约时间到病案室,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复印、查阅业务。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五、预约咨询电话
  病案室0532-83777038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收费依据:《关于医疗机构病历资料复印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鲁价费发〔2016〕72号)标准:每张(含A4、B5纸)0.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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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海慈医疗集团 本部地址:青岛市市北区人民路4号

门诊服务台电话:0532-83777856(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00-17:00)

预约挂号咨询电话:0532-83777800/83777801(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00-17:00) 

行政总值班电话:0532-83777527    院长热线:17669757858

南院区:青岛市市南区栖霞路18号

西院区(青岛市第五人民医院):青岛市市南区嘉祥路3号

北院区:青岛市城阳区上马街道海岙路330号
医患沟通办公室电话:83777016("红包"治理专项投诉电话)  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8:00—12:00,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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