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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具医学证明文件服务指南

出具医学证明文件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2018-07-06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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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办理条件及所需材料
  门诊患者:在本院门诊就诊的患者,携带身份证、本院门诊病历资料,由接诊医师给患者本人开具诊断证明;
  住院患者:在本院住院治疗的患者,携带身份证、住院相关资料等由主管医师给患者本人开具诊断证明。
  二、基本流程
  (一)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
  (二)接诊医师填写表格并签名;
  (三)经由医院有关部门审核、登记并加盖公章。
  三、办理地点
  由接诊医师开具证明后到A楼门诊一楼门诊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盖章。
  四、办理时限
  预约当日随时办理
  五、预约咨询电话
  0532-83776711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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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海慈医疗集团 本部地址:青岛市市北区人民路4号

门诊服务台电话:0532-83777856(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00-17:00)

预约挂号咨询电话:0532-83777800/83777801(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00-17:00) 

行政总值班电话:0532-83777527    院长热线:17669757858

南院区:青岛市市南区栖霞路18号

西院区(青岛市第五人民医院):青岛市市南区嘉祥路3号

北院区:青岛市城阳区上马街道海岙路3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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