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青岛市中医医院(市海慈医院)2023年校园招聘第一批考核成绩及考察体检等事宜的通知
有关考生: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2023年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校园招聘简章》等文件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校园招聘第一批考核成绩及考察体检等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成绩
考核成绩见附件,所有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在“是否进入考察体检范围栏”标注“Y”。
二、体检
(一)考察体检范围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等额组织考察体检。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二)体检标准及要求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递补。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放弃拟聘资格或者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可从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
体检时间:2023年4月20日(星期四)上午7:30。
体检集合地点:青岛市李沧区永平路29号青岛市第三人民医院门诊楼3楼体检科。
注意事项:
1.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
2.须空腹,4月19日晚上不要饮酒,晚上10点至4月20日体检结束前禁食、禁水。
3.体检费用360元,由考生本人承担。
4.到达集合地点后先进行签到、抽签、照相,然后进行体检。
5.逾期未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因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职位空缺将根据简章要求进行递补体检,具体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
考察分为政审证明和无犯罪记录证明两项内容,均须考生本人分别开具。
(一) 政审证明
由学校或学院出具的本人在校综合表现情况证明材料(要求学校或学院盖章,密封)
(二)无犯罪记录证明
所有考生均由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
上述材料在2023年4月27日前交至青岛市中医医院(市海慈医院)人事科,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如需邮寄,请邮寄至:青岛市市北区人民路4号青岛市中医医院(市海慈医院)人事科,逄老师收,电话:0532-83777025。未尽事宜请咨询我院人事科。
四、联系方式
考察体检咨询电话:0532-83777025(工作时间)。
附件:青岛市中医医院(市海慈医院)2023年校园招聘第一批考核成绩及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名单
青岛市中医医院(市海慈医院)
2023年4月19日
下载附件
青岛市海慈医疗集团 本部地址:青岛市市北区人民路4号
门诊服务台电话:0532-83777856(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00-17:00)
预约挂号咨询电话:0532-83777800/83777801(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00-17:00)
行政总值班电话:0532-83777527 院长热线:17669757858
南院区:青岛市市南区栖霞路18号
西院区(青岛市第五人民医院):青岛市市南区嘉祥路3号
北院区:青岛市城阳区上马街道海岙路330号
医患沟通办公室电话:83777016("红包"治理专项投诉电话) 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8:00—12:00,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