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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收费指引单
社会各界朋友:
自2026年1月1日起,我院将参照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岛市公安局、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青发改价格[2025] 364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深化四区经营性公共停车场收费改革的通知》要求,对持有效就诊凭证(便民挂号凭证除外)或住院凭证的同一号牌车辆当日(00:00-23:59)首次停放最长减免2小时,再次停放最长减免1小时(仅一次),同一号牌的非就诊车辆当日最多享受两次20分钟免费优惠。医疗机构停车场停车优惠减免政策不区分新能源和非新能源车辆,按照四区政府指导价二类区域停车场收费标准收费,相关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如下:
车型 | 日间(7:30至18:30) | 夜间(18:30至次日7:30) | |||
地下、立体 (元/30分钟) | 地上 (元/30分钟) | 收费上限 (元/30分钟) | 公共停车场 (元/30分钟) | 收费上限 (元/夜间) | |
小型车 | 1.5 | 2 | 30 | 1 | 10 |
注:
1. 停放超过免费时长的车辆,扣除免费时长后计费。
2. 计时收费以30分钟为计费单位(不足30分钟的,按30分钟计算);连续停放达到收费上限后,按上限标准计费。
3. 中型车、大型车计时标准在同区域小型车收费标准基础上分别递增1元/30分钟、2元/30分钟,日间、夜间收费上限分别为同区域小型车收费标准的1.5倍、2倍。车辆分类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 未尽事宜以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岛市公安局、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青发改价格[2025]364号)文件为准。
院内停车位有限,建议患者尽量选择公共交通等绿色方式出行,如院内车位已满,建议您驾车至周边停车场停放,避免堵塞急救通道及消防通道。